姑息壞人就等於虧待好人(陳定南2001.12.26法務部)

(2001.12.26法務部第907次部務會報)


今年的公務員甲等考績上限定為百分之七十五,以後會逐年遞減,將來可能會壓縮到百分之二十五,甚至可能仿效民營企業的作法,立法強制每年淘汰一定比例的不適任公務員。

因應這種趨勢,打考績必須調整過去做「好人」的心態,身為主管或首長,如果是非不分,賞罰不明,該懲不懲,一味和稀泥,將使好人不服,也會被「壞人」吃定,以致無法有效領導。其實,姑息或縱容壞人,就是虧待好人。

本人在宜蘭縣政府服務的時候,就採恩威並濟的原則,重賞重罰,破格拔擢。八年期間,遭到一次記兩大過免職或解聘的公務員、教師、工友及約僱人員有十餘人,而破格拔陞的幹才,也近二十人。

本部獨創的員工「工作績效評鑑表」,細分14項,每項5級,最低3分,最高7分,另加電腦使用能力,從0分到2分。一般公務員,每3個月評量一次,其他人 員每月一次,使平時的考核更精確與客觀。很多部會都紛紛參考仿效,這個「宜蘭經驗」的精進版,希望各級首長及主管同仁,根據這個評鑑表,打出一個跟過去不 一樣的考績。

要做好領導統御,就必須善用獎懲升遷的制度,對表現優異者,要不吝獎勵或拔擢調升,對不適任或犯重大過失者,也應當機立斷,予以降調或嚴懲。

對一般公務員嚴重違失,需要記過、免職或移送法辦者,必須有「寧使一家哭,勿讓一路哭」的認知,及堅定的意志貫徹執行。

對於約僱、聘用、派用人員以及司機、技工、工友,更應加強每月一次的考核,如確不適任,就不再續聘僱或派用,絕不可放任,以致影響整個機關的風紀與士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