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實職務代理制度(陳定南2001.8.8法務部)

(2001.8.8法務部第892次部務會報)

行政執行署花蓮行政執行處代理處長唐先恒,最近為出國旅遊,申請連續休假三個星期,前後長達二十三天,由於該機關成立不 久,業務尚未完全步上軌道,因此,本人要求行政執行署,特別要在代理處長休假期間,加強督導該處的業務,本人的要求是基於職務代理制度始終沒有貫徹的憂 心。

查本部有些機關及部內單位,遇民眾洽公,常以承辦人請假或休假為由,拒絕受理,引發諸多非議。為改善目前缺失,本部暨所屬機關每年均應重新選配職務代理 人,熟悉對方職掌,並由主管監督落實職務代理制度,以免承辦人一旦告假,業務即陷於停頓甚至癱瘓的狀態,具體辦法希儘速訂頒統一規定。